为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据《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委政法〔2020〕73号)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3206/T1091-2024),现就选聘新一批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熟悉相关业务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或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管理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或在党政机关长期(5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长期(5年以上)从事安全稳定工作,具有丰富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经验、群众工作经验等。
(三)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政策规定,具备较强的排查识别、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能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五)热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主要职责
参与稳评工作发展规划、法规制度、政策措施等专项工作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参与评估报告评审;参与重大决策稳评工作专题研讨及课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稳评工作宣传培训、专题讲座、政策解读等活动;参与稳评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聘程序
1. 入库申请。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特邀特聘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填写《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ntwwzd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专家推荐”。
2. 资格审核。南通市委政法委依法依规择优确定专家库成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南通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并颁发聘书,聘期3年。未被聘用的专家不再另行告知。
联系人:南通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处季敏雁;0513-85098536。
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