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4日,海门区法学会举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区法学会负责人、部分研究会负责人、镇街法学会工作站负责人、法学专家、法学会会员等出席会议。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等,与会人员围绕区法学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区法学会作为政法系统重要组成部门,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致信精神,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各项职责任务,全力推动法学研究、法治实践、法治宣传、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海门法学会事业新局面。
一要繁荣法学研究,推动理论成果落实落细。要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原文学习、集中讨论、会议交流等形式,推动会员学深悟透、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聚焦全区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疑难复杂问题,注重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并重,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提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课题开展研究,推动政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出法学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要发扬海门法学研究优势,借助省民诉法、省刑诉法2025年会先后在海召开的“东风”,聚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科体检”、邻里界址、婚姻家庭、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工作开展法学研究,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海门、法治海门建设。
二要服务法治实践,推动实践成果提质增效。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自觉对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主动将法学服务工作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管理范畴,以实际行动支持和保障综治中心建设。要以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省级联系点”为新使命,认真贯彻全省法学会基层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着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海门特色、法学会特质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体系,推动服务政法中心工作的参与度和贡献度显著提升。要持续放大法学专家挂钩区镇制度、“周五有约”、“杨大姐”等海门特色的法治服务品牌效应,加强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战略合作单位联系,引导会员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征询活动,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要加强法治宣传,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要认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主动加强与司法局联系,自觉将法学会“小普法”融入全区“八五”规划的“大普法”,常态化开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掀起学法热潮。要坚决贯彻区委常委会“提升全区全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工作要求,发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品牌效应,推动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律师五支年轻志愿者队伍走进基层、走进农村、走进企业,努力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稳定等活动中彰显政治担当。要以“中国法学会融媒体试点单位”为契机,组织会员总结撰写参与法治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踊跃向上级媒体平台投稿,大力宣传海门良好法治环境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实践,不断扩大海门法学会工作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要培养法治人才,推动自身建设全面提升。要认真贯彻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同志视察海门会员之家工作要求,发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多渠道发展会员,吸纳更多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推动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要认真对照《中国法学会入会条件、程序和审批办法》,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初步审核—集体讨论—上级备案—批准入会”“六步法”,个别吸收、择优入会,把牢会员入会关。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主动向政法委及有关单位汇报会员在参与法学研究、法治实践、法治宣传等工作情况,鼓励和激励会员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区法学会还邀请区司法局副局长、法学专家赵丽同志为大家作《以法治之力,护执法公平》主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