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以案说法

违规停车被抓获 拒不执行被罚5000元

来源: 海门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28 字体:[ ]

“真的太丢人,我只是到朋友家做客玩玩,因为停车妨碍了别人,在警察检查的时候发现我是法院的被执行人,然后就当着亲朋好友的面把我带走了,早知道这样,我就早早把钱还掉了!”面对在场的海门法院执行人员,被执行人陆某松愁容满面地说道。

原来,被执行人陆某松于2018年10月31日酒后驾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他人车辆损坏,保险公司理赔后向被执行人陆某松提出追偿,海门法院于2020年4月14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依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陆某松发送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判决义务,并向法院报告财产,但其置若罔闻。2020年8月31日,海门法院对陆某松名下汽车采取了档案查封措施,并责令其将车辆交付法院拍卖处置。因陆某松未在指定期限内交付车辆,海门法院遂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022年7月18日晚,被执行人陆某松因停车问题在公安机关的例行检查中被抓获,到案后陆某松表示自己心存侥幸,认为法院不会这么容易就找到自己,没想到公安和法院已经实现了信息共享,自己当着亲朋好友的面被警察带走了,他深刻认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悔过书并将全部案款缴纳至法院帐户,鉴于其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海门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其所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目前正在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海门法院集中力量办理执行中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持续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强化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据了解已有多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在省内外在公安机关的例行检查中被查获,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