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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产值8000余万!破产清算企业靠啥“满血复活”?

来源: 如皋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20 字体:[ ]

9月初,某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如皋市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写着“排忧解难 拯救企业”的大红锦旗,感谢该院清破庭法官在受理其企业的破产案件后,允许企业继续经营,积极引导企业化解债务危机,成功重获新生,恢复正常经营。

某矿业公司于2014年成立,是一家从事石英砂精选的民营企业。2015年至2017年间,该公司因在外地投资失败,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一度停产歇业。“我父亲走了不少弯路,过于激进,盲目投资,一点危机意识也没有”,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儿子说。截至2022年5月,经强制执行该公司约五百余万元到期债务未清偿,另有金融贷款、民间融资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近亿元。

根据公司债权人申请,如皋法院启动“执转破”机制,对该公司作出执行转破产的决定,正式受理对矿业公司破产清算的审查。审查期间,矿业公司破产主观意愿不强,向法院表示,其所在行业近年来行情较好,企业经营具有好转趋势,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提出异议。引发债权人不满,信访不断。法院认为,企业经营虽有好转趋势,但收益不足以支付到期债务,资金短缺严重。多次向矿业公司释明破产审判的企业拯救功能,鼓励企业直面困境,积极自救。2023年2月,如皋法院正式受理某矿业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清算审理中,矿业公司以其资产大于负债且2023年度经营态势良好、有能力化解债务危机为由向本院申请继续经营。2023年3月,如皋法院承办人与管理人至该矿业公司实地勘验并征询属地政府意见,发现企业近几月经营确有好转迹象,加之企业自救意愿强烈,遂在管理人全面核查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的同时,允许该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生产经营,并承诺诚信经营、配合资产状况核查,为企业赢得“自愈期”。

截至2023年7月,该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有序经营,积极化解债务危机,筹措资金清偿债务近800万元,清偿全部已知被强制执行债务,对到期债务提供清偿方案并在逐步清偿中。鉴于此,个别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及银行债权人虽未与企业达成正式和解协议,但均向管理人表示不希望该公司破产清算。

2023年7月,该公司管理人向如皋法院提交核查报告,认为该公司资产大于负债,通过经营自救具备逐步化解债务危机的能力,目前不符合破产条件,申请驳回对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如皋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对其破产清算的申请。至此,该公司重回良性发展轨道。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某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专程向如皋法院送来锦旗,以感谢法官帮助企业走出了一条再生之路。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政策。如皋法院始终将保护与挽救作为该公司破产办理的价值导向,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前景,充分听取债权人、债务人提出的意见,以受理对该公司破产清算为契机,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在案件办理中,对发现的企业管理、决策、风险防范等公司治理问题,适时加以指导,不仅让企业摘掉破产的帽子,还让企业借此大力提升自我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卓有成效的经营成果,积极主动清偿债务,顺利化危为机、恢复正常经营,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