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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来源: 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0-04-17 字体:[ ]

近日,南通市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南通市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市地方金融局修订出台《南通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办法》2.0版本,市处非办及时召开视频云会议,认真落实扫黑除恶相关任务,不断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

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2020年度第一次工作例会,市处非办主任、金融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乃华全面部署相关工作,会议从“充分肯定去年的处非工作成绩”“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了解今年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主观能动性”等“四个充分”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希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聚焦突出问题,倒排时序进度,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打赢打好处非攻坚战,推动全市处非工作迈上新台阶。市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10余个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视频云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处非办负责同志等50余人通过线上参会。

视频云会议上,市处非办及时下发了《南通市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处非情况通报、法人机构处置进度表等一系列材料,会议还讨论研究了“源头防控”“事中事后监管”“陈案处置”等处非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并达成必须部门联动形成防范和处置工作合力的共识。市金融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祁中伟简要解读了处非工作要点并部署具体工作。

在分类监管“先试先行”以及摸底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市金融局对《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即将出台《南通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办法》2.0版,更加侧重于依据企业合规合法经营行为,指明问题限期整改。分类监管办法2.0版将明确暂缓疑似异常机构的企业股权调整、经营地址变更等相关审批手续,也将作为年审、评级等工作不通过的重要依据。随分类监管标准的提高,“失联”和“空壳”等非正常经营机构以及违法违规经营机构将作为此次分类监管重点整治整改对象;监管分类2.0版本也明确将逐家指出重点整治整改对象存在问题,并给予三个月整改限期,鼓励支持机构合规合法从事地方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