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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三个结合”提升扫黑除恶宣传实效

来源: 海安市扫黑办 发布时间:2019-09-19 字体:[ ]

今年以来,海安市以提升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为出发点,发挥平安法治志愿者联盟优势,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静态宣传与动态宣传相结合、常规宣传与创新宣传相结合,营造了浓烈的宣传氛围。

一、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增强宣传的社会性。一方面,利用传统媒体进行“报道式”宣传。每天在《海安日报》、海安广播电台 “扫黑除恶进行时”等专栏,刊登、播送平安法治志愿者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同时发动志愿者向《中国普法网》、《长安网》等网站踊跃投稿,刊发图片新闻,及时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程。目前,全市在省市级报纸上刊发扫黑除恶宣传文章60余篇,在各类电视、电台栏目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报道40多次。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进行“推送式”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志愿者微信群等新媒体,每日编发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内容、辖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同时公布举报途径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扫黑斗争的积极性。

二、坚持静态宣传与动态宣传相结合,增强宣传的多样性。一是进行“广播式”宣传。各区镇利用广播喇叭、宣传车,在村居主干道,早晚循环播放,将扫黑除恶的声势覆盖到村居的每个角落,形成了强有力的舆论氛围。二是进行“广告式”宣传。城管、交运、住建局等成员单位在城市道路两侧、商业街区、居民小区、文化广场、汽车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区设立宣传高炮36个、大型宣传板297个、建筑围挡862个,利用建筑楼宇、大型超市、金融网点、街面商铺的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式”宣传。三是进行“流动式”宣传。在全市公交车的前后挡风玻璃及车身、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出租车显示屏设置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及有奖举报方式,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三、坚持常规宣传与创新宣传相结合,增强宣传的艺术性。一是进行“宣讲式”宣传。组建由志愿者和百名“百姓名嘴”组成的宣讲小分队,深入社区、农家小院、工厂车间、建筑工地结合案例开展集中宣讲,在40多家企事业单位举办扫黑除恶专题知识竞赛。同时,志愿者们深入全市近30万户群众家中进行“清仓见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0余万份,确保彩页到人、声音到户、宣传到位。截至8月底,共举办宣讲160多场,板凳课堂126多次。二是进行“创作式”宣传。教育局发动在职美术教师积极创作,将扫黑除恶融入民间艺术创作之中。先后创作手工剪纸286幅,墙体漫画、招贴画300多幅。这些作品创作形式新颖、原汁原味,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深受百姓喜爱。三是开展“演出式”宣传。市平安法治志愿者联盟组织10多个文艺演出小分队,正常深入村居、小区、企业、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巡回演出,运用歌舞、快板、歌曲、顺口溜、三字经等形式,进行120场(次)的“说唱式”宣传,将扫黑除恶宣传送到基层最末端,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