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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扫黑除恶“三书一函”办理形成规范机制

来源: 如东县扫黑办 发布时间:2020-04-08 字体:[ ]

2020年3月3日,如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经认真调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向基层党委、政府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的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以下统称“三书一函”)以及被建议单位接收、处理和整改落实等规范办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规范“三书一函”办理工作的意见》。

该规范性《意见》包括“‘三书一函’的制作和发出”、“‘三书一函’的接收和处理”、“加强‘三书一函’办理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等3个方面17条规定。重点围绕“三书一函”的提出、交办、落实、督查、考评等环节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对“三书一函”的内容格式、审核把关和送达形式、答复时限、办理质量等作了具体规定,做到工作标准与责任更加明晰。

近日,如东县扫黑办县根据该规范性《意见》,扎实推进执行与落实,一是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如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发出的26件“三书一函”,组织牵头相关部门对两个未回复单位进行专项督导,进行“回头看”,对 “三书一函”中指出的有关征收服务、市场经营、土地管理等领域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督办、跟进问效,推动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纵深开展、提质增效。二是注重督导并举。一方面压实责任措施,督促相关方面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效,县扫黑办适时组织相关人大代表、政法委员及属地群众进行评议评价;另一方面积极组织政法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到镇(区、街道)围绕突出问题化解、乱象治理等进行业务指导,加强法纪保障,切实增强办理合力,受到基层单位好评。三是落实考核保障。明确将“三书一函”办理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年度考核范畴。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三书一函”工作情况。同时,大力鼓励办案人员善发现、多研究,积极撰写高质量“三书一函”,明确年底评选一批优秀“三书一函”进行表彰奖励。

如东县扫黑除恶“三书一函”工作制度先行,有力推动了“三书一函”高效、规范办理,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