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市委优秀年轻干部“568”培养计划,加大政法干部交流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委政法委机关队伍建设,经研究,定于2023年8月至9月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转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任范围及人数
为提高选拔转任工作质量,突出转任人员与政法工作岗位的匹配性,从市政法单位、各县(市、区)政法系统及基层平安(综治)工作机构转任2名同志。
二、转任资格条件
1. 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单位从事政法、平安(综治)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
3.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其中“双一流”、985、211及政法专业院校优先考虑;
4. 理论功底扎实,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
5.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转任程序
(一)组织报名。市政法各单位、各县(市、区)政法委广泛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干警积极报名。
(二)资格初审。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组织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转任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政法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主要测试转任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适岗评价。从转任岗位要求出发,根据转任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考核及奖惩情况、工作成果等评价干部,实现以能识人、量能用人,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按4∶3∶3的比例计算总分。以转任计划人数的1∶1确定考察人选。
(四)确定人选。考察拟转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法,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作风表现等情况,报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转任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本次转任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具体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干部人事处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联系电话:85098593,85215393。
3.报名材料包括《南通市委政法委组织转任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及工作成果发表文章证明材料,请于9月8日前,以PDF图片形式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邮箱:ntzfwzzb@126.com,或直接寄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718室,陈瑶同志收,18706297149,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
附:南通市委政法委转任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