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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四项措施抓实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来源: 南通政法网 发布时间:2016-11-08 字体:[ ]

为促进村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科学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今年来,海安县不断加大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一是作为区镇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每年将各区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为对各区镇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明确要求各区镇审计所要在3年内将全县200多个村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一遍。
二是纳入县审计局年度项目计划。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研究确定,将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县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每年要开展3至5个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县审计局抽调精兵强将担任主审,突出审计重点,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有关建议,以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抄送各区镇及有关主管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规范。
三是加大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力度。县审计局每年组织各区镇审计所集中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条鞭”项目,按照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审计业务培训、统一审计实施时间段、统一审计处理原则、统一审计质量检查五统一的方式组织实施,将县审计局审计人员编入各区镇审计组,以审代培,现场指导,快速提高区镇审计人员审计能力和水平,及时解答区镇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提高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四是强化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县政府以交办单形式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交各区镇,限期督促纠正整改到位;县纪委及时查处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县审计局反馈;县委组织部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为选拔任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每年在提拔任用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前交县审计局审核把关;县财政局每年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村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