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26日,海门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法学会共同举办“东洲雁归”寒假实践大学生《民法典》演讲赛(2026年海门区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选拔活动),并邀请部分大学生到场观摩。
活动中,大学生们声情并茂,结合自身所学与思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诠释《民法典》守护身边事、身边人的典型案例。大学生们还参观了区法学会会员之家、区法学会服务站,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等。
与会学生一致认为此次选拔活动组织严格,要求明确,形式新颖,受益颇多,一定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全面落实“基层行”各项要求,积极投身家乡普法宣传,吸引更多大学生参与“东洲雁归”实践。
一要强化政治引领,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同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作斗争。
二要注重普法实效,因地制宜推动“基层行”深入开展。要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综合运用报、刊、网及新媒体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切实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发挥大学生普法志愿队的作用,走进农村、走进基层,不断提升大学生参与“九五”普法、“基层行”的激情,不断增强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三要坚持融合联动,全面提升我区“基层行”工作质效。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共青团等沟通协作,聚合资源力量,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协力推进“基层行”各项工作。要发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作用,组织开展“法学会专家+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动模式,积极做好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今年1月初,海门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法学会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民法典〉演讲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海门区“基层行”活动。活动提出四方面的明确要求。一要主题鲜明,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某一方面或整体内容进行宣讲。二要内容翔实,法律条文引用准确,案例选取恰当,观点阐述清晰,不得出现政治性错误和概念性错误,不得抄袭、直接网络下载。三要结构完整,要素全面,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四要形式创新,鼓励采用动画、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元素,增强表现力和感染力。活动在“东洲雁归”寒假实践大学生群众中引发共鸣,多名返乡大学生主动报名。
部分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分享感悟。
曹欣怡:
本次演讲让我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民法典》最打动人的不是它规定了什么,而是它尊重了什么。它尊重年轻人对婚姻自由的追求;尊重陈爷爷临终财产的处置;尊重李奶奶守护亲情的朴素情感。法律不是教条,而是倾听与守护。一部好的法律是蹲下来,听取群众的呼声并提升到法律层面,使之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守则。法律是回应社会期待,让人民“有底”。让大家感受最深的是,无论走到哪,无论从事什么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都在我们托底。而这,正是我们对一个文明社会、法治社会,最踏实的期待。
高彤瑶:
这场演讲带给我两方面的收获。一是演讲技巧仍然需要提升。能够站上演讲台,本身就是一次突破——我收获了自信,也开阔了眼界。评委老师的点评,让我更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人”“稿”的熟练度仍需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仍有待深入。脱稿,是对自己努力的交代,也是对观众的尊重;演讲,不止于“讲”,更要通过“演”让法律条文生动起来。二是坚定投身普法事业。真正普法,不是照本宣科,而是将法律知识与现实需求相结合,让案例回应民众关切,让法律走进生活。作为普法志愿者,我将坚实地走好人生每一步,带动身边的同学,共同投身到海门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之中。
施天峰:
参加家乡普法志愿者选拔活动,让我获益良多。学法永远在路上。在本次活动中,领导的肯定让我备受鼓舞,提出的相关建议,让我认识到,法律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年轻人持续深耕、不断学习,共同推动全社会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当好志愿者责无旁贷。家乡组织志愿者活动为我们法律专业学生提供了宝贵舞台,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利用假期自觉投身到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努力成为既有法治信仰、又有家国情怀的法律人,为我区“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