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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时代律师调解工作通州模式

来源: 通州区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9-05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通州区积极创新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确立“三化”目标(规范化、实效化、品牌化),坚持“四轮”驱动(组织推进、责任落实、队伍管理、经费保障),去年8月以来累计钝化、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120余件,涉案财产金额两千多万元,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一、坚持理念与践行并重,组织推进落到实处。从三个方面强化律师调解工作:一是上升为政法重点工作。连续列入2018、2019年全区政法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每月提交区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例会、政法委全体人员例会交流工作进展。二是调整为党委部门牵头。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法院组织推进,制订实施方案、管理规范等系列文件,组织召开“律师调解工作启动仪式”“律师调解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协调落实区财政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三是扩展为更大范围试点。将律师调解工作室布点向基层延伸、向重点部门拓展,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5个基层法庭实现布点全覆盖;区司法局除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之外,布点下沉到主城区两个街道和两个社区;同时,在区信访和矛盾调处中心、区消费者维权中心进行布点,并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试点。

二、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工作责任压到实处。为防止律师调解工作室的设立单位“重建轻管”,突出“三个明确、三个规范”:一是工作主体明确,阵地建设规范。将各设立单位的履责情况纳入平安法治建设考核,统一制发律师调解“文件汇编、工作手册、挂牌标识、上墙制度”等,各工作室做到“场所挂牌、制度公开、人员公示、设施齐全”。二是工作任务明确,专项职责规范。制订“律师调解案件受理任务分解表”,定期通报各工作室任务完成情况。同时,明确各单位专人负责,在法院设立调解指导员,具体做好“律调宣传引导、案件筛选初审、案卷材料交接、协调相关事项、协助监督管理”等工作职责。三是工作流程明确,案件办理规范。编制“工作流程图”,细化“案件受理、材料收集、调解安排、文书卷宗”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及要求,坚持律师调解员挂牌调解,并按照“核对身份、征询调解意愿及回避申请、陈述与答辩、举证质证、调查和调解、签订调解协议”等6个基本流程进行。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律调队伍管到实处。出台《律师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推行 “四化”管理:一是择优选聘动态化。由司法局会同法院负责律师调解员资格管理,将选聘对象扩展到优秀公职律师,遵循“自愿申请、严格审核、择优选聘”原则,并根据调解工作绩效、执业诚信状况实行优胜劣汰。二是律调权责明晰化。列出律师调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三五”清单,建立律师调解员办案奖补、排班轮值、专人常驻法院等制度。三是绩效考评多维化。以司法局和法院评审为主、各设立单位评价为辅,主要考核“律师调解参与率、案件调处成功率、案件调处质效、诚信守法履职情况”等四个方面。四是激励机制多元化。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以办理法援案件的标准发放律调补贴;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研讨等活动,计划开展全区“优秀律师调解员”“杰出公益律师”等评选表彰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公职律师,将作为全区平安法治建设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

四、坚持保障与规范并重,办案补贴用到实处。区司法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律调专项经费管理:一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管。成立律师调解个案奖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区法院参与评审,制订《通州区律师调解个案奖补暂行办法》,明确“案结事了、一案一档、逐级审核、集中发放”原则。二是明确标准,严格考核。办案奖补分三个档次:调解成功的,每件奖补1000元;调解未成功,但经多次努力使矛盾纠纷明显弱化或引导当事人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解决的,每件奖补500元;对律师调解员的交通、餐饮、通讯费用,酌情给予一定补贴。三是规范程序,严实责任。每季度开展评审活动,由各设立单位进行卷宗收集和材料初审,填写“个案奖补审批表”,报送区司法局会同法院联合审定。对审核把关不严或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作出通报批评,并视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