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和中国法学会“九代会”部署要求,在前期单位推荐和资格审核的基础上,现将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评审专家拟聘人选共30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起至11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通市法学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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