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4日,海门区举行法学专家与年轻法官“面对面”活动。活动中,与会同志听取区法学专家、“杨大姐”调解工作站负责人杨立娟分享调解心得,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参观区法学会“会员之家”。

杨立娟分享了自己2017年受常乐镇党委、政府邀请,牵头成立“杨大姐工作站”,传承发扬“枫桥经验”,综合运用“情理法”,解开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杨大姐工作站”共有工作人员8名,在全镇设23个村居立“工作室”,累计接访群众7322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32起,其中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90多起,解决信访问题470多起,收获锦旗25面。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学习宪法、法学专家与年轻法官“面对面”等系列活动,时间特别、内容丰富、贴近工作、意义深远。大家要牢记国家宪法日,深入学习《宪法》原文,贯彻宪法精神,发扬“枫桥经验”,落实中央、省市综治中心建设要求,始终把非诉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依法、自愿开展调解工作,不断满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一要强化党的领导,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法系统的每一名同志,要带头学习宪法,带头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者。要提升政治能力,始终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反对西方“宪政”等错误思潮,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法治理论指导思想与实践。要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发动法学专家、“三官一律”等法学法律志愿者,主动参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我区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要强化工作联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贯彻中央、省市精神,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除化解,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要发挥综治中心作用,建立健全诉前纠纷化解机制,法院、属地、职能部门联动调处,提高矛盾化解的成功率和时效性,切实减轻当事人经济、精神等方面负担。要提高调解的权威性,持续推进“我在法庭学调解”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规范调解流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在综治中心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依法出具裁定书,依法转化为执行依据。
三要强化调解思维,提高诉讼案件调解成功率。要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工作的相关规定等,主动向法学专家、调解能手等学习调解技能,自觉将调解思维贯彻到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各环节,切实提高案件自觉履行率,实现“案结事了”。要通过巡回法庭、现场调查、邀请旁听等各种有效途径,查清事实真相,厘清问题症结,综合运用“情理法”,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落实宪法精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对确无调解可能,及时开庭审理,依法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确保群众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