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根据省法学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招标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就公开征集省、市两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及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委政法工作部署,着力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坚持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并重,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提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选题建议,推动政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出法学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重点
(一)省法学会选题重点:
1.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江苏实践的研究。
2. 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新要求,开展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和全面依法治省关系的研究。
3. 围绕法治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科技创新立法、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平台管理、执法监督机制等领域相关问题研究。
4. 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内涵,深化中华传统文化的整体性、系统性、集成化研究,加强江苏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深入挖掘研究蕴含在楚汉、金陵、淮扬、吴等江苏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法治内涵,传承发扬党领导江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等历史时期的法治建设成果。
5. 聚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6. 坚持改革与法治统一,结合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关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7. 紧扣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围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8. 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问题研究。
9. 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如教育、劳动就业、社会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食品安全、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信访工作法治化等领域的法治问题研究。
10.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其他法律问题和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二)市法学会选题重点:
在紧紧围绕省法学会十大选题重点范围的基础上,同时开展以下四个方面法学研究。
1.围绕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市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聚焦“十四五”规划收官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关键年,开创沿海开放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起步年,加强对优化“万事好通”营商环境、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等等方面的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法律问题和重要法治保障的研究。
2.围绕高质量争创“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涉众金融、房地产、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研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打造过硬“四化”铁军等政法重点工作的法学研究提供法学智慧和保障。
3.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与中华优秀法律传统文化、张謇法律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方面,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南通特色法治文化相结合的法学研究。
4.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其他法律问题和法治保障的研究。
三、征集要求
1.选题建议应当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具体题目并说明建议理由,避免与往年已立项课题题目重复。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2.鼓励报送直接服务法治实践、研究周期短、小而精的调研类课题选题建议。
3.请各县级法学会、驻通高校法学院系、专业研究会、法律实务部门等广泛发动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鼓励支持法学法律工作者以个人名义提出选题建议。原则上各县级法学会提出的省、市两级选题建议应各不少于3个(按主次排序填写汇总表),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应各不少于1个。
4.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选题建议进行论证,确定2025年度课题指南,公开招标。凡选题建议被列入课题指南的,同等条件下选题建议人优先立项。
5.选题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月27日。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江苏省法学会课题选题建议表》《2025年度南通市法学会课题选题建议表》《2025年度法学会课题选题建议汇总表》(见附件,可在南通长安网法学研究专栏下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法学会秘书处。报省法学会的选题建议,由市法学会扎口统一报送。
联系人:孙杨,电话:85098599,邮箱:jsntfxh@163.com,邮件名称:某某同志、单位2025年选题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