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项目编号:WLDL202508016,《南通法苑》排版、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采购内容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改为:《南通法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排版、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二、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内部资料必须在编印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出版物印刷”。
三、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7时,逾期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本补充通知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冲突,以本补充说明为准,且作为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采购单位:南通市法学会
代理机构: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