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法学会,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
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建立以来,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融入法治南通建设,较好地发挥了“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随着我市法治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全市又新涌现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学研究骨干,同时,专家库中部分成员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发生了变化。为及时发现和培养法学人才,确保人才库信息的完整准确,进一步繁荣我市法学研究,经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研究决定,按照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着力加强智库体系建设要求,对法学会人才库进行充实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建设以培养和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学术造诣深厚的法学法律人才队伍,使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实践,推动法治南通建设为目标。主要任务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我市法治建设的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参与地方法规、规章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和评估等工作;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理支撑和法治保障;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发现、培养、使用法学法律人才的管理机制。
二、推荐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推荐法学理论素养深厚、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专家型人才,重点从我市各级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科研院校、社会社团等单位中推荐。
三、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道德情操;
2.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应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研究成果具有较为突出水平,在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3.从事法律实践的,应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高声誉,且具备良好的调研能力,能针对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4.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直接入库。具有省级以上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法律专业组织任职经历或从业经历;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或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的将优先考虑。
5.五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以及与执业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四、推荐方式
采取部门推荐和邀请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对市法学会认为适宜的而未被部门推荐的人选,将由市法学会特邀推荐入库。
请各部门及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填写《南通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登记表》(见附件,下载方式:登录“南通政法综合网法学研究栏目”点击下载),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
五、推荐人数
应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调整需要和实际需求,请各部门按以下数额推荐人选。
1、各县(市)区法学会5-10人;
2、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团10人;
3、律师协会20人;
4、南通大学相关学院5人;
5、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3人;
6、市各有关单位1-3人;
六、评选及公布
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此次推荐工作,南通市法学会将对推荐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和评选后对外公示,并组织集中聘任仪式。
《南通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登记表》于10月25日前报送南通市法学会。 (邮寄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六号,市委政法委法学会秘书处收;电子邮箱:jsntfxh@163.com)。联系人:孙杨,电话:85098599。
附件:南通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登记表
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南 通 市 法 学 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