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根据《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会近期拟对2019年度法学研究招标课题成果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课题组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向我会报送2019年度法学研究招标课题结项成果、《结项鉴定报告书》各一份。结项成果请按照样张格式打印,《结项鉴定报告书》封面需加盖公章。
二、结项成果应根据我会《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对课题组发出的《2019年度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通知》要求,完成必要的改进。
三、请制作PPT课件(自选课题除外),在学术委员会议上介绍结项成果(时间不超过10分钟)。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项成果经我会学术委员会鉴定后,对合格以上等级的研究成果,我会将以课题结项公告的形式予以明确,并拨付全部课题研究经费;对鉴定为优秀的自选课题研究成果,我会将对课题组给予适当资助。未按时提交结项申请和结项成果的视为放弃。未通过验收的研究成果,课题组应根据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报送我会。若仍不能通过验收,我会不支付研究经费。不能如期提交研究成果或不能通过结项审查的,课题主持人在3年内不得再申报我会课题研究项目。
五、请将结项成果、结项鉴定报告书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发送到南通市法学会邮箱:jsntfxh@163.com。结项鉴定报告书可在南通市政法网法学研究专栏下载:http://www.ntzfw.org.cn/ 。报送材料若用特快专递邮寄,请务必采用中国邮政ESM。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邮编:226018,联系人:孙杨,电话:85098599。
附件:1、结项成果格式样张
2、结项鉴定报告书
南通市法学会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