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为做好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工作,保证课题研究成果质量,现对2024年度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南通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为依据,内容包括:
(1)研究方案是否按照课题《申请书》中约定的计划及课题设计进行实施;
(2)主持人和课题组其他成员是否按规定负责或参加研究工作;
(3)课题研究进度;
(4)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5)下一步研究计划;
(6)能否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推迟或中止研究工作的原因;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检查方法
市法学会将采取书面审查、电话抽查、线下会议等形式,了解各课题组的课题成果撰写进展情况。
请各课题组填报《2024年度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在南通长安网(http://www.ntzfw.org.cn/)“法学研究”专栏下载。
三、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会将视情况做出不予结项、不拨付课题经费决定:
(1)不提交或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项鉴定报告书》和结项研究成果的;
(2)无正当理由而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研究任务的;
(3)结项初审时,课题成果查重率超过25%,未提供有效书面证明的。
为鼓励课题成果更好更快的转化,已完成的课题成果可一并报送,凡课题成果被南通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请提供相关材料,结项时可额外加分。
请于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法学会邮箱jsntfxh@163.com,纸质版3份寄送市法学会。地址:世纪大道6号市法学会,联系人:孙杨,联系电话:85098599。
附件:南通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