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通市委政法委批准,现发布《南通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对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择优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及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围绕202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市政法工作总体部署,聚焦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并重,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课题内容
2025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包括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自选课题和委托课题四类。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依据《南通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的题目申报。招标课题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添加副标题,但不能变更课题题目或改变主要研究方向;自选课题和委托课题由市法学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主持人,下同)须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所申请课题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有充裕的研究时间,能够始终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并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申请人须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域。非会员可登录中国法学会官网(https://www.chinalaw.org.cn/),进入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申请。
(三)一般课题及自选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青年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硕士学位或在读硕士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的不能超过两个。
(五)申请人负责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除主持人外)最少2人,最多5人,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不得随意增减、更改成员,因特殊情况增减、更改成员时须先报市法学会审批。
(六)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
四、课题实施
(一)课题实行委托与招标相结合的办法。招标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市法学会组织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委员对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后,择优立项;委托课题由市法学会根据研究需要另行委托。
(二)立项结果以立项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三)市法学会采取书面审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课题中期检查。课题实施期间,市法学会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市法学会对年度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由市法学会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根据等级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五)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并由主持人所在单位(或研究组织单位)作为信誉保证单位。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聘任、课题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信誉保证单位负责监督管理课题研究经费使用情况、提供研究条件、协助市法学会进行课题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课题成果
(一)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二)成果字数:所有课题成果均不得少于5000字,不得超过10000字。
(三)结项申请:课题申请结项应提交结项申请,并写明成果核心内容摘要,字数2000字左右。
六、申请和完成时间
申请时间:2025年3月12日——3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完成时间:课题研究期限为6个月。2025年7月31日前须报送中期研究成果,市法学会将进行中期检查。2025年10 月31 日前结项。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期限,课题组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市法学会批准。
七、经费支持
对批准立项的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根据市法学会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评审结果及论文质量和成果转化情况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自选课题经费自筹,如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经评审鉴定为优秀的,给予适当资助。
八、申请办法
(一)请课题申请人按照本《公告》《南通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南通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请登录南通长安网法学研究专栏下载)。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书》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jsntfxh@163.com,招标课题文件名为课题指南序号+单位+职务+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自选课题文件名为自选+单位+职务+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盖公章后寄送市法学会,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市委政法委(法学会),邮编:226018,联系人:孙杨,电话:85098599。
南通市法学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