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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政法委全面推行政法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 张长春 海安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10-15 字体:[ ]

今年以来,海安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创新实施全面从严治警、加强干警监督管理举措,在全市政法系统试行政法干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该制度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充分认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绝不是无足轻重的“小节”问题,而是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二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强化纪律观念,认真执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审查。应报尽报,要求报告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从业、房产等家事方面、家产方面的事项,确保报告的信息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告,对家事方面发生变化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组织人事部门;主动报告其他重要事项,政法干警及家属子女出现严重病情、伤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组织人事部门,婚丧嫁娶、出国等事前报告。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凡提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每年按照10%的比例做好年度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经常性常态化监管,对干警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