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南通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副处长。先后在基层执法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多岗位从事依法治理具体工作的她,一以贯之立足小岗位,锤炼大觉悟、提升大本领、奉献大社会,注重在法治轨道上破除积弊障碍,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出一条法治与改革同频共振、双向增效之路。她参与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项目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并被命名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示范项目。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获政府嘉奖和先进个人称号。
善于“啃骨头”
李海峰始终将争取最好的依法治理质效作为自己的工作坐标和价值导向,学思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提高自身法治能力。在日常工作中,面对新问题敢想敢做、敢于“吃螃蟹”,面对难事善思善为、善于“啃骨头”,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和铆劲,做实做优、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李海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依法治理中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事项,听民声、聚民意、遂民愿,彰显新时代共产党人的为民情怀。在制度建设方面,累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00余件、参与地方性立法1件,为改善民生、激发“双创”活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面对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利益更加多元的局面,李海峰始终坚信,在法治框架内推动改革,凝聚起全社会的法治信仰,筑牢国家制度文明的基石,这是她作为一名司法行政人光荣的使命和责任。在依法治理的道路上,她将继续踏步向前。